绩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绩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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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投诉终有因,勿让会销成乱像!

2018-12-20   作者:汪洁   浏览:1609

新年将至,各类会销活动日益增多,会销乱像也时有发生。2018年12月17日,一位胡姓中年男子来到绩溪县消保委投诉,称其父母当日在绩溪某酒店参加家电社区展览活动时购买了一台净水器,价值2880元,消费者胡某回家后发现此物,怀疑该产品不正宗,想退还此物。接到投诉,市监局执法人员确认了消费者手中的相关票据后,立即前往该活动的开展地点进行核实,并与商家进行沟通,商家称其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能够获取全额退款,执法人员便一同前往消费者家中参与退货退款过程,此次调解圆满成功。

会销即会议营销,是指寻找特定顾客,通过座谈会、演讲会等途径,以亲情服务和产品说明等方式销售产品的一种销售模式。虽然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禁止会议式营销,但目前“会销”过程中的确存在夸大宣传,销售质次价高产品、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而且通常会以老年人为“收割”对象,尤其是独自生活或是子女工作繁忙,无暇顾及的老年群体。因此,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坚持理性消费,最好前往正规门市购买并留存发票及保修凭据,确保产品质量,方便售后服务;同时,为人子女者,赡养父母为根,关爱父母为本,我们衷心希望每一位子女能够给予父母更多的爱与关心,别让宣传人员的“甜言蜜语”成了他们慰藉孤独的“灵丹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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