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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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消费要谨慎 切勿落入消费陷阱

2018-12-03   浏览:6038

     随着老龄化社会进程加快,老年消费权益问题日益突出,为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老年人消费问题,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保委在本县内开展了“老年消费教育宣传月”活动,现结合活动提醒广大老年朋友们,科学选购保健食品、合理投资理财、安全旅游出行、正确认识保健品不是药品,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1、有病切忌乱投医。老年人有病要去正规医院就诊,保健养生也应到正规医院和机构去咨询,切不可有病乱投医,更不能轻信来路不明的网络医生。

   2、保健品消费需警惕。近年来,一些无良经营者利用老年人信息相对封闭、需要陪伴、渴望健康等特点,炒作概念,虚假宣传,大行坑老害老之道。老年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一定要擦亮双眼。

   3、保健品药品要区分。保健品对治疗某些疾病有一定辅助作用,但不能代替治疗药物。《广告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老年人要注意区分。

   4、养生讲座不购物。一些不法商家打着养生讲座的旗号欺骗老年人,并通过向老年人以赠送鸡蛋、面条、酱油等等方式,达到推销商品的目的。老年人不要随意在讲座上购买保健品或保健用品。

  5、旅游消费要当心。一些旅行社会以“团购价”“低价团”“免费游”吸引旅游者上门,他们尽可能降低自身经营成本,在行程路线、交通工具、住宿条件等方面服务大打折扣,会给老年消费者增加不必要的烦恼或事故风险。

   6、金融理财需谨慎。老年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时,请牢记五个“不等于”:银行理财不等于储蓄存款;预期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口头宣传不等于合同约定;别人说“好”不等于适合自己;投资理财不等于投资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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