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天,家住固镇县城的赵女士在县城某品牌燃气灶经销店购买了一款集成灶,该集成灶款式新颖,价格实惠,赵女士很满意。但使用了约半年后,集成灶出现故障,面板损坏,赵女士便向商家报修,商家很快给其修复。孰料,近期集成灶又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赵女士再次联系商家,商家态度不再客气,声称已经给其免费维修一次,此次故障是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若要维修,需要收费。无奈之下,赵女士便求助于固镇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希望消保委出面,维护其合法权益。
县消保委介入调查,了解了事情发生的缘由,证实了赵女士反映的情况。之后县消保委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展开调解。商家认为,赵女士的集成灶此前出现过一次故障,商家已为其免费维修一次,此次故障是由于消费者使用不当所致,因此要为其收费维修。赵女士则认为,集成灶在一年的时间出现过两次故障,说明其产品质量存在缺陷,商家应该为其免费维修。
县消保委组织双方学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商品三包规定》等法律法规,根据相关规定对双方展开宣传教育。在县消保委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同意为赵女士排除故障,免费更换集成灶面板。赵女士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向消保委工作人员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