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9日,按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部署,怀宁县消保委、县市场监管局对高河所、经开区所辖区6家参创企业开展了督查,高河所及经开区所有关负责人等参与了检查,检查人员均严格对照《安庆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认定标准》进行检查,主要从七个方面检查和指导:一、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申报单位是否取得合法经营主体资格,悬照亮证经营;二、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情况,申报单位负责人是否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三、是否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四、经营和服务质量管理是否规范;五、是否严格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六、是否认真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七、经营和服务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经检查,对个别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的少数商品未做到明码标价、相关证照悬挂不醒目、创建氛围不够浓、相关参创标牌悬挂安装位置不合理、台账记录建立不全、管理档案建立不规范、商品摆放不合理及店容店貌不整洁等一些问题,均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下一步,将由各辖区所跟踪督促相关企业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