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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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双节消费警示

2018-09-06   作者:明光市消保委   浏览:1488

随着国庆、中秋佳节的来临,又迎来了一年中的消费旺季。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明光市消保委发布国庆、中秋双节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选购月饼时要理性

中秋将至,月饼市场品种繁多,要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家,不要去流动摊贩或无证无照的路边小店购买。购买时仔细查看月饼外包装标识,如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主要成分、保质期和保存方法等。食用月饼前注意观察外包装是否完好,食用时如有不良反应要停止食用立刻就医。

  网络消费重安全

  随着网上购物的日益火爆,特别是节假日期间,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了网上购物的消费方式, 但由于网购其交换方式的特殊性, 隐含了诸多风险, 消费者要引起重视,尽量选择建网时间较长、 信誉度较高、 访问量较多的专业购物网站,要保存好电子账单或网上交易记录, 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收集好证据,先及时与卖家沟通协商, 协商不成, 可向卖家所在地或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相关部门投诉。

  旅游观光要留心

 选择旅游公司,首先要确认其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要轻易相信街面宣传或上门签约的服务,要注意查看相关“证照”,即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局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建议消费者在旅游景点消费时一定要理性,切忌冲动从众,管住自己的钱袋,要记住,旅游者有权拒绝计划外购物活动。


  同时,消费者应妥善保管相关凭证,如遇到消费纠纷时,要理性维权。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发生纠纷,应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当地消保委、旅游执法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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