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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出台

2018-09-05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浏览:1602

  8月3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电商法立法从2013年底启动,历时5年的立法过程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刚刚通过的电子商务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对保障人民人身安全做了非常具体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介绍,一方面法律从电子商务经营者义务的角度提出要求,比如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另一方面,如果消费者受到了人身上的损害,电子商务法则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电子商务法在立法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这从相关条文的反复修改完善中可以得到证明。杨合庆提到,例如电商平台对于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业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草案修改中一直受到颇多关注。即使在第四次审议中,依然对其展开了进一步的讨论:一些常委委员提出,希望进一步强化电商平台的责任;还有一些常委委员提出,考虑到电商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再根据实际情形依法来具体地认定。最终,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向常委会提出了修改建议,改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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