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池州市贵池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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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单公示

2018-08-17   来源:池州市贵池区消保委   浏览:14534
 

 

根据贵市监联合发文(20182号《池州市贵池区2018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817日池州市贵池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经过会议评议,决定认定以下企业(店)为池州市贵池区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公示期为817日——824日。名单如下:

一、池州市东华东团湖连锁店

二、贵池区农家大院土菜馆

三、池州市嘉特丽建材销售中心

四、池州市嘉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五、贵池区张双美超市

六、安徽池州市同兴枣业有限公司东湖路店

七、贵池区忠朋农副产品销售中心

八、贵池区徽盐连锁乌沙购物中心

九、贵池区墩上购物城

十、贵池区徽盐连锁小虎批发部

十一、贵池区乐佳生活超市

十二、贵池区殷汇镇惠客隆生活超市

十三、池州市贵池区滨河超市

十四、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牛头山服务区

十五、贵池区莽子火锅店

十六、贵池区金利源装潢材料经营部

十七、贵池区广艺琴行

十八、贵池区德佑农庄饭店

十九、贵池区欢乐牧场时尚自助火锅城

二十、贵池区九华东方超市

二十一、池州市贵池区新时代服饰广场

二十二、贵池区小农厨餐厅

二十三、贵池区明宝鞋业广场

公示期间,如发现上述企业(店)不符合有关条件的,请于824日前通过口头、信件、邮件进行反映(电话:0566-2617921;地址:池州市东湖路400号;邮箱1711148878@qq.com)。如公示期间无异议,将授予“贵池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牌匾。

池州市贵池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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