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埇桥区消保委砀山县消保委萧县消保委灵璧县消保委泗县消保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理论研究

让品质消费的“成色”在乡村更鲜亮更纯净

2018-07-19   作者:陈春雷 王超   浏览:22791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计划,更好推进新时代三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辛福感,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出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而品质消费恰恰是美好生活的应有之义。提升乡村的产品和服务品质,让亿万农民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反映了时代的呼唤、顺应了发展的要求,回应了人民的期盼。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计划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这就需要我们顺应亿万农民对品质生活的期盼,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全面优化、亮化、净化乡村品质消费,坚决把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品质消费抓实、做好、出成效,让品质消费的“成色”在乡村更鲜亮更纯净。

全面优化乡村公共服务品质的“成色”。当前农村的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社会建设存在不少问题,公共服务的质量水平还很低。客观形势迫切需要将高品质的要求贯彻到整个乡村振兴计划实施的全过程,重点做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把农民身边眼前的公共产品做出高品质高质量高水平。把农村教育事业做优做强,把健康乡村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借鉴城市发达地区先进做法,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通信基础设施,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领社会消费品质不断提升,共建信息化美好生活。

全面亮化乡村绿色发展品质的“成色”。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竞争力。目前,农业发展的短板就是质量不高,品质不优。进一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融入到乡村振兴工作的各个细节,以绿色发展引领生态振兴,提高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的品质,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同时要引导乡村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形成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摒弃追求奢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全面净化乡村消费市场环境的“成色”。一直以来,不少农村消费者普遍面临消费知识欠缺、辨真识伪能力弱等问题,加之农村集贸市场交通不畅卫生差、形象不佳管理乱,农村消费安全难以保障。一方面要整合各类执法管理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打击假冒伪劣和虚假宣传,着力解决理念误点、消费痛点,推动消除影响消费升级的制度障碍。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村消费市场、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突出问题消费教育,引导广大农村消费者能够转变消费观念、增强法律法规及消费知识,提高对假冒伪劣商品的辨认能力,净化农村集贸市场环境,打造一片天朗气清的品质消费天空。

又逢一年“3·15”,恰是乡村振兴时。我们要做足品质消费的这个综合大篇章,打出一系列维护乡村消费权益的“组合拳”,让亿万农民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