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上午,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萧县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授牌仪式,县消保委副主任刘彪、县市场监管局分管局长徐亚、县消保委程颖、消保委龙城分会负责人李龙出席授牌仪式。
我县共有1800户企业(店)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经过两个多月的培育督导,从中择优评选出181户示范企业(店),其中县级51户,乡镇级130户。
刘彪同志首先肯定了我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示范单位表示祝贺。其次,刘彪同志对示范户提出要求:(一)经营和服务质量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并认真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登记制度。(二)增强诚实守信和依法经营意识。重视商业信誉和社会责任,守合同重信用,无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商业欺诈行为,无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等国家禁止的经营行为。(三)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消费维权工作机制,有消费维权和投诉处理制度和机构人员、服务电话、办理流程、台账记录,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建立和解、先行赔付和7日内无理由退换货等制度并认真落实。(四)落实经营和服务安全管理责任。对经营和服务环节可能出现的公共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有健全的制度和方案,避免责任事故。
最后,刘彪同志强调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资格有效期间一旦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督促整改。拒不整改或连续发现2次以上违反规定的,将撤销原认定命名的示范企业(店)资格。要求各示范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要诚信守法,严格按照放心消费创建的四项制度规范经营,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能够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共创放心消费良好氛围,营造放心消费和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