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天下女性大多爱美,李女士也是其中一员。可她虽然面容姣好,皮肤上却有一些斑点瑕疵,经熟人介绍,她来到了一家化妆品店。店家给她推荐了一款祛斑产品,并口头承诺“无效退款”“毁容赔款”,这些“保证”打动了李女士,于是她花高价购买了这套祛斑产品。
回家后李女士按照说明使用该产品,一段时间后她惊喜地发现脸上的斑点果然消退了,自己变得更美了。她特别高兴,还跟好多朋友推荐了这款产品。可惜好景不长,一个多月后,脸上的斑点又长出来了,李女士非常着急,找到店家询问,店主让她继续使用祛斑产品。可惜再次使用也无法祛除斑点了。李女士丧失了信心,找到店家要求退款,却被店家拒绝,理由是该产品确实祛除了李女士的斑点,后来是由于没有养护好皮肤才长出新的斑点,不应该由店家承担损失。
双方各执一词,无奈之下,李女士找到消保委分会投诉,希望我处的工作人员能帮其解决纠纷。
处理过程及结果:
我处工作人员在调查了解中发现,李女士使用祛斑产品后确实有段时间斑点消退了,可是后来又再次长出来。店主也承认在李女士购买产品时她们作出过“无效退款”的口头承诺,可是李女士使用该产品后确实有祛斑的效果,至于之后的“反弹”原因很复杂,跟使用者的保养、防晒等等因素相关,并不能就此认定她们的产品“无效”。双方的观点都有一定道理,经过大量的调解工作,店方同意补偿给李女士2500元,而李女士也表示同意。
案例评析:
《消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无效退款”是很多商家在推销时会使用的促销手段,消费者是否能够就没有顾虑了呢?答案是否定的,首先,口头承诺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不好取证,本投诉案例中的经营者还算比较诚信,承认自己的口头承诺。不代表所有的经营者都能够做到,另外,对于是否“无效”也不一定好界定,消费者还是要多加思考,多方考察,而不能仅仅凭一句“无效退款”就冲动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