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南市消保委处理一起快递消费纠纷,消费者获赔2000元。
5月初,消费者杨先生到市消保委投诉,称其在某快递公司给朋友邮寄价值4000余元的茶叶,结果快递公司把包裹弄丢了,找快递公司寻求赔偿,对方表示因邮件未保价,只能按快递费的10倍加补偿款共计750元赔付,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请市消保委协助处理。
市消保委在接到投诉后,立即与该快递公司联系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消费者描述情况属实,鉴于消费者商品价值较高,市消保委多次与快递公司协调,希望快递公司本着体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与消费者友好协商,双方共同承担损失。经协调,双方达成一致,经营者赔付消费者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