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李在固镇县城某饰品店选购了一枚玉坠,买回家后却发现玉坠上面有一丝裂纹。新买的玉坠出现瑕疵,小李感到很窝心,于是她找到店方要求退货,店方却以小李已经佩戴为由拒不退货。无奈之下,小李将该饰品店投诉至固镇县消保委。
接到投诉后,固镇县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了解了事情的缘由,随后组织双方展开调解。店方认为,消费者自愿选择这款玉器,且不能证明购买时玉器裂痕就已经出现,消费者在佩戴后要求退货不合理。小李则认为,自己在选购玉器时,没有时间来检查玉器的完整性,并且经营者并未提醒自己注意检查。
固镇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向双方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并对本起投诉进行了努力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店方同意了小李的退货要求。
根据《消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本起投诉中,小李新购买的玉器出现瑕疵,不符合商品质量要求,商家理应按照相关规定给小李作退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