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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积极筹备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月活动

2018-05-18   来源:阜阳市放心消费创建办   作者:郭俊文   浏览:8379
      为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有效提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社会知晓度,阜阳市积极谋划,将放心消费创建宣传与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有机融合,计划在3月份创新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月活动。

    此次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月活动紧扣“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宣传主题,目的是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调动和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引导经营者、行业、城乡基层组织等各类主体以及消费维权志愿者、消费者广泛参与,弘扬共筑诚信社会精神,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为百姓能消费、敢消费、放心消费提供有利条件。

    为促使全市各地区同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月活动,形成创建宣传合力,阜阳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县(市)、区放心消费创建办和市直创建工作成员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通知》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全方位部署。《通知》指出,一是举办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月启动仪式。二是围绕宣传月主题,开展培训教育,发放宣传材料。对本部门员工、监管服务对象、经营者进行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增强依法监管和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三是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开展全方位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月活动,引导发动创建主体积极参加创建,组织创建主体向社会公开承诺。以举办3·15晚会、广场文艺活动、文艺演出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学校、进农村等为载体,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主题宣传;根据消费者诉求热点和全社会关心的消费维权领域存在的问题,在电子商务、电视购物、旅游、食品药品、信息消费、交通、金融、价格、公共服务、快递物流、文化、教育培训、美容美发、运动健身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或提升行动;四是充分发挥传统与新兴媒体宣传舆论作用。要求广告传媒制作发布单位要积极创作发布放心消费创建公益广告;通讯部门编辑放心消费公益短信,向社会公众发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栏目、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辟专栏,制作专题向大众宣传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此次放心消费宣传月活动,要求各县(市)、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步举行宣传月分会场活动,参照市级层面活动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每年3月份在全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月活动,2月底或3月初择机举办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月启动仪式。目前,市放心消费创建办正在积极筹备2018年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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