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不久文女士来到市消保委反映自己在年前交了10万元定金在庐阳区某楼盘定了套房子,当时销售人员没有让自己签正式合同而是签了一堆承诺书,没多想便回家等电话通知,却一直没有人与其联系。于是文女士前往销售中心主动要求签订购房合同,却被销售人员以百般理由推脱。文女士一气之下要求退房,却被告知退房就是文女士违约,不但10万元定金要不回来还要按照承诺书中的约定再承担几十万元的违约金。文女士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便来到消保委求助。
合肥市消保委接到文女士的投诉也觉得事有蹊跷,一般开发商都急于回笼资金,不可能一直故意拖延。查询了开发商的各项证明文件都是齐全的,唯独预售许可证上有一点反常:合肥市房产局网站显示文女士购买的房屋虽然有预售许可证,但却是“限制销售”。市消保委立即联系了市房产局,被告知文女士买的房子是不能对外销售的,“限制销售”不取消房产局是不可能为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
于是,市消保委与房产局一同向开发商提出纠正意见,要求其停止违规预售行为,并返回文女士的10万元定金。昨天文女士专门来到市消保委称开发商已经给自己办理了退款手续,钱不久之后就能到账了,并送上一面锦旗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