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悉,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旨在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关注和参与,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营造放心、安心和舒心的消费环境,促进区域消费环境健康发展。自去年12月份以来,休宁县消保委按照省市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对标“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创建工作。经企业申请、各分会初审推荐、县消保委复核审查等环节,最终确定了该县首批20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2018年,该县将进一步向多领域延伸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计划督促引导不少于50家企业参与示范创建工作,逐步推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常态化,全力营造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安全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