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定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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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消费维权系列活动

2018-03-16   浏览:4520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预防和减少消费安全隐患,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消费观念,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定远县池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结合“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在辖区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一是开展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池河镇红太阳市场拉开序幕。来自池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池河镇政府、池河镇司法所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宣传展板展示、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展示假冒伪劣商品,现场讲解识假辨假知识、解答消费者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维权知识,帮助广大消费者提高对商品的辨别能力,保护消费安全。
  池河镇宋书记莅临宣传活动现场进行指导。要求进一步加大消费教育与宣传力度,引导科学合理消费,加大假冒伪劣商品打击力度,营造安全健康消费环境。
  宣传活动当天,我所组织现场宣传活动2场,摆放宣传展板4块,悬挂宣传布标2条,展示假冒伪劣商品11个品种,发放宣传材料700余份,现场解答消费者咨询60余人次。  

二是强化3.15期间消费商品监管。池河所组织开展了侵害消费者权益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在商品或服务质量方面、宣传方面、网络购物方面、服务业方面、消费者个人信息方面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共检查经营户79户,农贸市场10个,共立案3件,暂扣食品22袋,饮料13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

三是加强3.15期间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实行3.15期间值班工作制,成立了由3名执法人员组成的3.15应急工作队,由所长胡传周带队,负责保障 1231512331热线安排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回复,共处理消费投诉2件,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对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销毁。为有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震慑违法分子,提高全社会打假维权意识。316日上午,在池河镇垃圾焚烧站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此次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涉及侵权和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日化用品13块、化妆品21瓶、酒类62瓶、饮料38瓶、食品187袋,累计案值1.2万余元。
  通过此次活动,对辖区经营者起到规范、震慑作用,进一步净化了市场消费环境,树立了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提高了消费者的自主维权意识,增强了消费者的识假能力,为监管部门今后的维权打假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得到了当地政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好评。(定远县  武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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