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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18-03-15   来源:贵池区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浏览:2751
 

一、吃火锅惊现创可贴案

2017818,投诉人称其在主城区百牙路某鱼煲店吃火锅时,发现锅底有一张云南白药创可贴,与商家协商无果,请求维权。经贵池区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实地检查,投诉人所称的云南白药创可贴应该是创可贴的外包装袋。经调解,被投诉方退还投诉人就餐费用70元,并当面赔礼道歉,投诉人表示接受。针对该鱼煲店涉嫌的违法行为,移交相关执法机构处理。

 

二、退货未退款案

20171012,消费者李某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称其2016122日在某保健品店购买2盒价值1980元的保健品,128日去退货,店家收回了保健品,并称待商品售完后退款。由于李某年事已高,不久便忘却此事,直到最近看到当初购买保健品的收据时,才想起未拿到退款,找到店家索要退款时遭拒,请求维权。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接诉后,逐前往某保健品店调查。经查,该店负责人称确有此事,但已将1980元分两次退还给了李某,当时退款时未将收据收回,是李某年纪大忘记了。由于时间跨度较长。工作人员随即将双方当事人请到中心调解室进一步进行调解。经过法规宣传和耐心细致地调解,商家最终同意将1980元退还给李某,李某对调解结果很满意。

 

三、羽绒服干洗遗失案

201710月,贵池区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接到市民周某投诉电话,称其20173月将3件羽绒服和1件皮衣送至某干洗店干洗,4月初去取衣服发现该店已搬走,后联系店老板送回2件羽绒服和1件皮衣,另一件某品牌羽绒服不知去向,与店家沟通未果,现请求维权。接诉后,工作人员立即与被投诉的某干洗店取得联系。该店负责人称干洗店已经不再经营了,因搬家确实造成了衣服遗失,并表示同意调解。调解现场,店家要求周某出具购物发票,周某称羽绒服是201612月份买的,发票已经丢了,后经询问,周某称该羽绒服是在商之都某品牌店购买的,中心工作立即前往查询,经查,该款羽绒服当时实际售价为1065元。考虑购买时间较长,中心工作人员经过多次协调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某干洗店赔偿周某600元。双方表示无异议。

 

四、实木地板现“活虫”案

20179月,消费者郑先生向贵池区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投诉,称其在建设中路某品牌地板店,购置了18000多元的实木地板,安装一个月后发现地板上有很多虫眼。随后与店家协商更换了地板。但过了没多久,又发现更换的地板和其余房间的地板出现了虫眼、甚至活虫,给家人精神以及生活上都带来了严重影响,现请求退货并赔偿损失。接诉后,工作人员立即与某品牌地板店取得联系,该店负责人称情况属实,并表示愿意再次更换部分有虫眼的地板。但消费者坚决不同意部分更换,要求全部更换。随后,中心工作人员要求商家与厂家联系,请求厂家出面解决。经耐心细致的调解,最后,厂家同意全部更换,并承担更换过程中造成的损失,消费者郑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五、疑似猪肉寄生虫案

20171114,消费者王女士向贵池区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投诉,称其当天下午在某超市购买一块猪瘦肉,回家加工时,发现有许多白色颗粒,怀疑有猪肉绦虫,请求维权。接诉后,工作人员立即与被投诉的某超市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超市当场提供了该批次猪肉的进货票证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本着对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负责的态度,工作人员将该批次猪肉送至贵池区畜牧兽医局进行检测,经专业检测,未发现寄生虫。后将情况反馈给王女士,王女士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地。

 

六、小票遗失换货被拒案

20171127,刘女士投诉称25日在城区某服装店购买了一件羽绒服,回去后觉得大小有点不合适,于26日去店里换货,因小票遗失被店家拒绝,请求维权。接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前去被投诉的服装店了解情况。经了解,该服装店经营的羽绒服品牌在主城区只此一家,虽然消费者小票丢失,但当班服务员应该有印象。据此,中心工作人员向商家宣传了《消法》有关条款规定,经宣传,商家同意为刘女士换货,刘女士表示满意。

 

七、预付卡未消费完遭遇退款难

20178月前后,贵池区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陆续接到多起关于城区某饭店的投诉,均反映在该饭店办理了预付卡充值,未消费完该店即停业,无法办理退款。接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该店确已关门停业。后经工商登记系统查询到该店负责人预留的联系方式,经多次电话沟通和法律攻势,最终该名负责人同意无条件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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