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
权益日系列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市场监管所、稽查大队、机关各科室:
为隆重纪念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2018年“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根据市工商局、市消保委的工作要求,弋江区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在我区营造品质消费的良好风尚,促进消费不断增长、升级,为民生幸福、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二、活动主题
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三、活动安排
“3·15”期间,弋江区将集中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积极参与举行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启动仪式
为在全区全面推开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区局积极参加市工商局组织的放心消费创建启动仪式,在全区营造放心消费创建氛围,提高我区品质消费质量和水平。(区消保委)
(二)参与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组织
在消保委成立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市工商局组建专家委员会、律师团以及社会维权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各行业专家、律师团以及其他社会维权志愿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升级。(区消保委)
(三)开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活动
活动期间弋江桥、马塘所进社区,澛港所进企业,火龙岗所进农村宣传讲解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编印相关宣传材料进行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区消保委、各科室、市场监管所)
(四)开展行政约谈
对消费者关注的餐饮单位以及在3·15投诉中存在问题比较多的单位进行行政约谈,增强经营者品质消费意识,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区消保委、各科室、市场监管所)
(五)参与开展旅游行业体验式消费调查活动
针对芜湖旅游城市的特质及近年旅游中存在的住宿问题投诉情况,为深入了解我区旅游住宿消费服务状况,配合市工商局组织开展旅游住宿体验式消费调查活动,逐步探索提升旅游住宿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追求美好休闲生活的需要。(区消保委)
(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3月15日当天,在商场或超市、社区、农村设咨询台,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并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宣传。(区消保委、各科室、市场监管所)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弋江区2018年“3·15”领导小组,由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工委书记、局长王尔伦担任组长、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唐艳担任副组长,以消保委分会会长胡宁、鲍功平、彭克青、陈明亮、檀亮、黄守君及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科科长赵俊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3·15”活动组委会统一安排,各司其职,并将活动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确保纪念活动取得成效。
(二)内外联动配合。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加强与区消协之间的协调配合,在活动内容与形式上要相统一,方法上要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努力创新,确保取得实效。
(三)精心组织实施。今年我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织工作任务重、内容多、要求高,因此各有关单位、部门必须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统一协调,密切配合,有条不紊地组织部署和开展好宣传活动。
(四)认真做好总结。活动结束后,各所(分会)、消保科要认真总结,并于3月16日前将纪念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区消保委。
附件一:芜湖市弋江区2018年“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统计表
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