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8日上午,歙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全委会一次会议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歙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县消保委组成人员。县政府副县长方蓉艳同志当选为第一届消保委主任。
会议听取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消保委常务副主任张晖同志作的工作报告。消保委秘书处汇报了2017年度消费维权主要工作情况,共同学习了2018年“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宣传提纲,并根据《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歙县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的通知》,安排部署了“3.15”期间系列纪念活动。会议审定了《歙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经营者参与放心消费创建管理办法》、《歙县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认定标准》等文件。
方蓉艳主任肯定了县消保委2017年度的主要工作,并对2018年我县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和3.15纪念活动的开展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为消费升级营造良好环境。二是要大力开展好“3.15”纪念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有利时机,促进形成良好的市场消费氛围。三是消保委要继续发挥好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要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努力构建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消费者参与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
会议气氛热烈,各消保委委员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表示要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做好放心消费创建和“3.15”期间系列纪念活动。不断提升自身消费维权工作水平,让维权机制更加健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整体合力,严查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