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2018年消费教育工作暨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工商局、消保委要求,凤阳县市监局、凤阳县消保委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开展品质消费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企业、进景区、进商厦”等活动。此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主题为“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暨“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农村消费教育系列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宗旨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工作部署,服务和引导消费提质升级,宣传“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营造诚信法制、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拉动消费需求,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的意义
随着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假冒伪劣商品侵害农村消费者权益现象也随之增加。由于农村消费者普遍面临消费知识欠缺、辨真识伪能力弱、风险防范意识差,维权意识淡薄、维权渠道不畅等问题,不法经营者贩卖假冒伪劣商品、农村消费市场环境混乱等难以得到有效遏制,使农村消费者品质消费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系列活动,目的是服务广大农村消费者美好生活需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重视消费品质,对农村消费者加强法律法规及消费知识普及,提高对假冒伪劣商品的辨认能力,掌握消费纠纷救济途径,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提高自我维权能力,切实保护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大型宣传教育现场活动。
在今年3·15活动期间,举办“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启动仪式。聚焦农村大卖场、商品批发市场、仓储集散地、集贸市场、农资生产经营户、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依托村委会、居委会、供销社、企业销售网点、以及消费教育基地等触角,会同农业、食药监、质检、供销、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老龄、金融等部门、配合 “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加强对农村消费者消费知识普及的现场培训。通过发放指导手册、播放宣传片和科普视频、张贴海报、有奖问答、图片展览、文艺演出、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现场宣教活动。
(二)召开“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消费教育工作座谈会或大家谈活动。
邀请政府有关部门、科研机构、行业组织、新闻媒体、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和消费者代表,共同研究农村消费市场现状,听取有关农村消费升级的意见和建议,唤起社会各方对农村消费问题的关注,共同探讨解决农村消费问题的途径。
(三)发布关于涉农商品的消费提示。
围绕消费教育主题,在春耕、夏收等重要农时或节日等消费高峰,集中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公布侵害农村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提醒农村消费者,切实防范消费风险。
(四)参加有奖知识竞赛活动。
9月初,中消协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国消费维权法律和品质消费知识竞赛活动。县消保委动员消费者踊跃参与,扩大消费者参与度和覆盖面。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履职。农村消费教育是引导广大农村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观念和生产方式,摒弃盲目消费、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和生产方式的有效途径。凤阳县消保委将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按照统一部署,把工作做细做实,在出实招、求实效上下功夫,分阶段、分步骤扎实推进,确保消费教育教育工作取得实际效果,让品质消费惠及广大农村消费者。
(二)广泛动员,形成合力。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的合作,发动志愿者力量,深入开展有特色的群众性消费教育引导活动。
(三)把握重点,结合实际。重点围绕与农村消费者密切相关的生活消费品和农资产品、以及电信服务、家电维修、旅游服务、餐饮服务、金融理财、非法传销等领域为重点,结合当地实际,加强教育和引导。
(四)注重总结,加强宣传。认真总结,保存上报相关资料,充分利用媒体推广并宣传品质消费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宣传消协组织开展的工作,不断健全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