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宣城市>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警示

春节消费警示:理性消费 快乐过节

2018-02-13   浏览:2315

春节假期即将来临,消费者已经开始策划假期的聚会、购物、出行等安排,居民消费将迎来一个新的高潮。针对消费者可能遇到的问题,泾县消保委和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快乐过节。

注重科学消费。春节期间商家会推出各种“优惠酬宾”活动,消费者不要被促销宣传迷了眼,要从实际出发购买需要的商品或服务,做到货比三家,选择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售后服务完善的商家;注意保存消费凭据和相关协议等证据;谨慎选择预付费式消费,以免陷于维权困局。

注重品质消费。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低价甚至免费促销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商家不可告人的盈利目的。低价的年夜饭可能面临的是不安全的食品和差强人意的服务;低价的旅游团可能面临的是高额的自费项目和强制购物行为;免费赠送的礼品可能拿到的是三无产品。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把消费习惯从“价格敏感”转变到“品质敏感”上来,不应盲目的追求价格低廉而应更加注重品质。

注重安全消费。消费者在选购烟花爆竹时要购买合法商家提供的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正确燃放,以免造成安全事故。同时,还要注意食品安全、出行安全等,真正做到理性消费,快乐过节。

注重依法维权。消费者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请注意保留消费凭据和相关协议等证据,及时向各级消保委或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  杜彬)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