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曹先生与淮南市某地暖工程公司签订合同,打算在家里安装价值26000余元地暖,并先支付16000元工程款。由于曹先生家中其他装修工程同时进行,于是在合同与该公司约定开工前要提前通知,并在工程完成后,当场验压,并需要在《管道完工移交单》签字确认。但实际开工时,该公司并未与曹先生前期确认,工程完工后也未提供《管道完工移交单》,甚至未提供施工图纸,导致曹先生后期工程无法有效开展。与经营者协商无果后,曹先生于1月15日投诉至淮南市消保委。
由于消费者投诉时,该工程已完工,且被水泥覆盖至地下,无法直观查验工程相关情况,我委及时启动与淮南市装饰行业协会联合办公机制,请行业协会专家先行介入调查沟通,促进双方和解。
经行业协会约谈,该公司认识到自身错误,并愿意与消费者进行协商处理。
近日,我委回访消费者,消费者表示,其已与该公司达成和解,由地暖公司拆除所做工程,并全额退还消费者交付的16000元,消费者对我委及时调解工作表示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