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快递暂行条例(草案)》(下称《条例》)。《条例》在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快递安全、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立足包容审慎监管和管理创新,对快递服务车辆、包装材料等相关强制性规定作了调整,增加了推动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共享末端服务设施等规定,完善了无法投递快件的处理程序,补充了快递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内容,促进快递行业在法治轨道上提质升级。
据了解,《条例》是快递业的首部行政法规,在邮政业法规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在立法位阶上仅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根据国家邮政局官方网站消息,2月7日下午,国家邮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军胜在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时强调,邮政管理系统要以《条例》出台为契机,结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做好下一步的工作,推动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