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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消保委调解一起汽车发动机故障消费纠纷

2018-01-30   作者:蚌埠市消保委   浏览:13263
           2017422日,市民张先生花了3.5万元购买了一台小货车用来跑货运。张先生购买的这辆小货车在行驶了2500公里左右的时候就出现了加油无力、脱档的故障,当时张先生将车送到该汽车售后服务站检测,检测人员告诉张先生可能是加油品质量问题造成汽车故障并对张先生的车进行了简单的修复。然而,该车行驶到6000公里左右的时候,同样的问题又出现了,而且比上一次更加严重。无奈的张先生再次将车送到汽车售后服务站检测,最终检测发现是发动机烧油故障导致的问题频繁出现。张先生认为是当初维修人员检测不认真造成事故扩大,要求4S店更换发动机,然而,4S店却不同意张先生的诉求,只同意给张先生的汽车发动机维修并提供延保半年的服务。13日,张先生来到蚌埠市消保委,希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蚌埠市消保委接到张先生反映的情况后,立即和该汽车售后服务站取得联系,了解关于发动机保修期内保养的时间、里程的相关情况。随后又分别与该汽车销售店和该汽车生产厂家协调,最终,鉴于该汽车售后服务站在张先生汽车第一次出现问题后没有及时检测出问题存在过错,照顾到消费者张先生的感受,经调解,该汽车售后服务站给予张先生购汽车发动机进行维修,同时对内部曲轴、四组合、大小瓦等内部零部件自维修好后,再延长保修期一年的服务。在延长保修期期间内张先生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保养里程、时间到服务站进行保养,如未到服务站进行保养,则视为放弃延长保修期。张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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