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绩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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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消费警示

2018-01-19   浏览:2362
 

春节将至,随着消费旺季的来临,消费量大大增多,绩溪县消保委结合历年春节期间的消费投诉热点提醒全县的消费者科学、理性地消费,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一、 认准标识,确保食品安全

民以食为家。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不但要仔细查看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努力辨识是不是三无产品,还要看所选食品是否有QS标志。列入标注QS标志的商品有: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用醋、肉制品等几十类食品。

二、理性看待商家的促销宣传

消费者不要被春节前商家的促销宣传迷了眼,要从实际出发购买需要的商品或服务,避免过度浪费。做到货比三家,选择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售后服务完善的商家;注意保存消费凭据和相关协议等证据。

二、 外出旅游注意安全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在春节期间选择外出旅游。消费者外出旅游一定要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规避旅游消费低价陷阱,注意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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