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消保委接到齐先生的投诉后,多次和商家取得联系,要求商家按照当初的承诺给齐先生退还定金。最终,经市消保委调解,商家退还齐先生2000元定金,齐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交纳定金后一般情况有两种退还的可能,第一,收取定金一方违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第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由收取定金一方返还收取的定金。像齐先生购买家具就属于第二种可以退定金的方式。“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受法律的保护,双方没有特别规定,一般不给退,在此,蚌埠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缴纳定金的时候一定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