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打造和构建群众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2017年12月18日——22日,安庆市物价局、市消保委联合对2016年获得“明码实价(收费公示)示范单位”荣誉的11家单位进行了复检。
检查人员针对“明码实价”单位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受检单位表示将积极整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诚信经营,继续保持示范作用。
安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打造和构建群众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2017年12月18日——22日,安庆市物价局、市消保委联合对2016年获得“明码实价(收费公示)示范单位”荣誉的11家单位进行了复检。
检查人员针对“明码实价”单位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受检单位表示将积极整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诚信经营,继续保持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