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贵池区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因钻戒独钻脱落而引发的消费纠纷。
投诉人王女士称于2017年2月15日在商之都某珠宝店购买了价值为5450元的钻石女戒,佩戴仅7个月未到,2017年9月7日上午发现戒指上面独钻掉落,现对产品质量产生怀疑,与店家协商未果,请求维权,要求店方给予赔偿。
2017年9月11日下午3点,池州市贵池区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前期了解的相关情况,组织消费者王某和被投诉的某珠宝店到中心调解室进一步调解。当事双方争议的交点主要在独钻的脱落是人为造成的还是戒托本身的质量问题,双方各执一词。中心工作人员采取用放大镜观看的方法仔细辨别,还是不能通过肉眼找出问题。鉴于目前我国对于珠宝首饰的质量鉴定,只是针对钻石等级、贵金属含量进行鉴定,至于钻石为何脱落、项链为何断裂等工艺质量问题,还没有断定的依据,现阶段还没有出台全国统一的珠宝首饰“三包”规定。经中心工作人员多次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投诉方某珠宝店与厂家协商按成本价折算钻石的价格为人民币2100元,消费者王某承担其中的500元,某珠宝店承担其中的1600元,消费者王某表示满意并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