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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全年东至县消保委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2017-12-26   来源:东至县消保委   作者:东至县消保委   浏览:1548
 

2017年,东至县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5件,解决4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万元,接待来访和咨询约700人次。(见下表)

一、   受理投诉情况表

项目

2017

挽回损失(万元)

7

受理数(件)

45

来访咨询(人次)

700

解决数(件)

44

二、   投诉的基本情况

1、按投诉性质分

投诉质量问题的占29%,安全问题的占9%,价格问题的占9%,假冒问题的占2%,虚假宣传问题的占9%,售后服务问题的占7%.计量问题的占2%,合同问题的占2%,其他问题的占31%

2按投诉类别分

家用电子电器类占13%;食品类占7%;交通工具类占13%,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占2%,卫生医疗保健服务类占2%,房屋及建材类占9%,服装鞋帽类占16%,生活、社会服务类占4%,日用商品类占7%,首饰及文体用品类2%,农用生产资料类占4%,互联网服务类占2%。公共设施服务类占2%%。其他商品和服务类占16%

投诉的主要特点

一、            2017年全年,投诉点除其他问题外,最多的投诉点仍是大家比较关注的产品质量问题,占全年投诉总量的29%,主要涉及的投诉举报内容有反映手表、家用电子电器,服装等方面的质量存在问题。

二、            出现了新的投诉举报点,如有两起关于美容医疗保健服务的投诉,其中一起是反映自己的双眼皮微整形失败,人身权益受到侵害;另有一起是关于美容院的预付卡消费问题,由于消费者的预付卡未能消费完,店家停业造成消费者财产受到损失得不到维权的的投诉。特别是微整形失败的案例,这是这几年来第一次出现的关于卫生保健服务方面的投诉,此起案例的成功调解,引起了社会较大反响。

三、            在本年中,出现了三起预付卡消费纠纷,除上述的预付卡美容消费纠纷外,另二起均反映我县某超市由于经营问题,关门歇业,虽有在超市门前发布公告告知有关消费者关店歇业的通知,但由于发布的时间不符合规定,造成仍有部分消费者反映等他们知晓后,再找超市,超市却以已发布通知拒绝退卡或用卡购物,经我消保委工作人员向超市工作人员宣传“安徽省消费者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已责令超市负责人按规定退卡或用卡消费。

四、            关于虚假宣传净水器功能的投诉举报在今年出现多次,主要反映有一批外地商贩以会销形式,开讲座,现场演示,试验检测,赠送礼品等方法推销净水器,且在一个村搞完后转移阵地到另一乡镇,故意夸大净水器的功能,把净水器吹嘘成净水的“神器”。被骗的对象大部分是农村的中老年人。但实际上净水器是低档次产品,根本不值这个价,很多中老年人买回去使用后发现上当受骗了,但为时已晚,打电话无人接听,投诉维权更是找不到相应的商家。针对此情况,县消保委已发布相关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特别是中老年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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