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寒冷,保暖的羽绒、羊毛羊绒材质的衣物销量越来越好。消费者陈女士就在逛街时购买了一件价值800元的羊绒毛衣。衣服的颜色款式她都很满意,但没想到穿着五六天后,毛衣大面积起球。“这样的起球程度我无法穿着,不就等于我白买了一件不能穿的衣服吗?”陈女士非常懊恼,在同店家协商无果后,她选择向消保委投诉。
接到投诉后,我处工作人员经过对双方了解情况,发现该羊绒毛衣确实存在程度不轻的起球情况,但通过查阅羊绒材料相关的知识,我们发现羊毛羊绒起球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与外衣、背包经常摩擦的位置会更加严重,而洗衣、穿着方式也会影响到起球的程度。经我处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和对双方的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商家打折补偿给消费者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本案例中,消费者陈女士就同商家通过协商和解了双方的争议,宁国市消保委温馨提醒广大经营者,要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一旦双方出现争议,应当积极同消费者协商解决,这样才能够得到广大消费者的信任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