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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销售强制险维权案

2017-12-12   来源:凤阳县消保委   作者:凤阳县消保委   浏览:1433

拒绝销售强制险维权案

案情简介】

消费者董先生于2017年3月8日到凤阳县某保险公司为摩托车购买强制险,但经营者认为单独销售强制险没有盈利,因此拒绝了消费者。无奈之下,消费者投诉至凤阳县消保委。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凤阳县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了解情况并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经过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经营者认识到了错误,当面向消费者致歉,并同意向消费者销售强制险。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经营者拒绝销售强制险明显违反了以上条款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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