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绩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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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车不给合格证 退货退款没商量

2017-11-17   作者:汪冬青   浏览:5446
 

201710月,绩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接到消费者方某的投诉,声称其于1016日在绩溪某自行车车行购买了一辆某品牌自行车,骑回家后发现该自行车无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配套证明材料,怀疑该车为组装车,于是前往该车行协商,要求退货退款,该车行负责人不予理睬,交涉无果,只好前往绩溪县消保委请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绩溪县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该自行车车行调查了解情况。经调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自行车车行在售卖自行车时是没有提供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配套证明材料。自行车车行老板强调不提供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配套证明材料是担心消费者货比三家,担心消费者将产品信息泄露给其他商家。针对商家的解释,消保委工作人员明确指出自行车车行的销售行为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的,还向其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最后商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给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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