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田家庵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圆满调处一起装修合同纠纷引发的消费投诉。
2016年,消费者张先生将自己房子的装修工程交于某装饰公司,并于2016年4月与该公司签订了“淮南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遵循预算原则,张先生在工程期间先后付给了装饰公司四万余元。6月底工程竣工,装饰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而张先生本人对装修后的房屋进行了实际测量,发现自己多付给装饰公司九千多元钱。发现问题后张先生投诉到市装饰协会,装饰协会也派专家上门测算,发现张先生所述情况属实。看似简单明了的事情,但该装饰公司却以种种理由不配合装饰协会的协调,无奈之下市装饰协会与张先生向田区消保委寻求联合调解纠纷。
田区消保委在听取市装饰协会和张先生的消费纠纷情况介绍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消保委工作人员调查后发现,按照消费者与该装饰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该工程结束后应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但整个施工中一直是按预算结算的,工程结束后双方未进行最后的实际测量结算,可见装饰公司确实有违反合同的情况。田区消保委遂与市装饰协会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对房屋进行了现场实地测算,结果均与张先生所投诉的情况基本一致,实际工程量小于预算的情况,经核算确实多付给装饰公司工程款,金额为八千余元。
经过田区消保委和市装饰协会多次与双方沟通协商调解,该装饰公司同意退还消费者多付的工程款,为消费者张先生挽回了经济损失八千余元。历时几个月的装修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张先生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