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蚌埠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龙子湖区消保委蚌山区消保委禹会区消保委淮上区消保委怀远县消保委五河县消保委固镇县消保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蚌埠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蚌埠市消保委为老年人挽回大额保健品消费损失 老年人保健品消费警惕八大陷阱

2017-10-23   作者:蚌埠市消保委   浏览:6780

20171020日,70高龄的市民席老太太来到蚌埠市消保委,反映自己被我市一家保健品销售公司通过送小礼品、请吃饭、开会洗脑等虚假宣传的方式欺骗,前前后后购买了近三万元的保健品。自己现在发觉上当,但是,保健品公司不给退货。希望市消保委出面,帮助自己退货退款。蚌埠市消保委接到席老太太反映的情况后,在第一时间与保健品公司取得联系,帮助老人退货退款,为老人挽回大额经济损失,这种快速、高效的工作作风让老人感激不尽。

老年人是个特殊的消费群体,一些不法商家利用他们防范意识薄弱,维权能力较低的特点,于是将他们作为忽悠、欺骗的对象,给他们心理、身体和经济上造成很大损失。为保护老年人的消费权益,蚌埠市消保委在此向老年人特别提出谨防保健品消费风险提示并慎防八大消费陷阱:

一、有病切记乱投医老年人有病要去正规医院就诊,保健养生也应到正规医院和机构去咨询,切不可有病乱投医,更不能轻信来路不明的网络医生。

二、免费承诺别轻信。老年人面对不法商家承诺的免费赠送、半价促销等要经得住诱惑,不贪图小便宜。

三、虚假广告要辨别。近年来,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广告日益成为虚假广告的“重灾区”。老年人在通过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等媒体接触广告时,要提高辨别意识。

四、专家忽悠不上当。老年人因有病在身,他们特别渴望专家、医生的指导,对他们的医嘱也深信不疑。但是,要特别防范所谓的“专家”趁机向老年人推销高额保健品。

五、无效退款难实现。一些不良商家为了推销保健品或药品,不惜违反广告法,承诺保证疗效,无效退款。对此,老年人不要相信。

六、养生讲座不购物。一些不法商家打着养生讲座的旗号忽悠老年人,对老年人以赠送鸡蛋、面条、酱油等小物品相诱惑,达到推销商品的目的。老年人不要随意在讲座上购买保健品或保健用品。

七、“政策补贴”不可信。某些不法商家冒充国家卫生部的电话向家境贫寒又久病缠身的老年人直接打电话,谎称能为他们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补贴”和药费补助,进行欺骗误导。老年人不要为了获得所谓“政策补贴”而上当受骗。

八、保健品药品要区分。保健品对治疗某些疾病有一定辅助作用,但不能代替治疗药物。《广告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老年人要注意区分。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