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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开展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行为专项检查

2017-09-05   来源:古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作者:赵丹丹   浏览:1341

 药品安全使用与居民身体健康息息相关。为规范全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行为,防止药物滥用,促进合理用药,近日,潘集古沟所对辖区零售药店开展药品经营行为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一是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严格遵守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处方药是否开架销售,处方是否按规定妥善保存备查,是否建立处方药销售登记台账。二是检查执业药师是否在岗,在岗执业的执业药师是否挂牌明示,是否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执业资格或者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等内容的工作牌。三是对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抗菌药物等)是否留存处方,处方是否经执业药师审核后调配,是否经过核对。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是否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其复印件。

 经检查,潘集古沟所对辖区6家药房展开了检查。其中3家未收取处方或者处方复印件,6家执业药师不在岗。要求这些药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两个月。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提高了定点零售药店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自觉性和诚信经营意识,进一步规范了我辖区零售药店药品经营管理。在今后工作中,我所将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行为,建立处方药销售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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