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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消保委发布电动车消费警示

2017-08-29   来源:巢湖市消保委   作者:巢湖市消保委   浏览:2392
 

近日,巢湖市消保委接收电动车问题相关咨询增多。对此,巢湖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是购买电动车前应了解电动车的保修期及保修内容,并与商家协商好保修事宜,并备注到保修卡上,以免产生消费纠纷。收货时,注意将发票、合格证、说明书、三包卡、充电器等收齐,并妥善保管。

二是了解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电动车的规定。电动车的生产企业和所生产的电动车型号必须是经过国家工业和信息部公布的机动车公告目录即《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号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三是购买的电动四轮车因不是国家机动车公告的产品,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挂不上牌照,办理不了保险,没有“路权”,上路行驶将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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