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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购买保健食品的消费提示

2017-08-28   来源:无为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作者:无为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浏览:3347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开学时间,广大学生将进入紧张的学习阶段,学生家长十分重视学生的饮食营养,部分家长在学生日常学习期间给学生选购一些保健食品。无为县消保委对此做出如下消费提示。

一、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的一种,不能代替药物,食品(含特殊食品)宣传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作用。保健食品须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注册或备案才能生产销售。一些具有辅助降压、降脂、降糖功能的保健食品只有降低疾病风险的辅助保健作用,对于患者来说,绝不能以保健食品代替药品使用,以免延误病情。

二、国家尚未批准过任何“补脑”保健食品。截止目前,我国从未批准过任何“补脑”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市面上所谓声称“补脑”功能的保健食品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食用非依法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学生成绩除了平常刻苦学习和积累,没有短时间提高智力和学习成绩的“灵丹妙药”,家长和学生不可迷信所谓“补脑”产品。

三、购买保健食品要“一查、二看、三对号”。 在选择购物场所时,务必到证照齐全的商场或超市购买保健品,不要光顾无证照的经营场所。一查: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二看:看清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可到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网站查询确认其合法性。三对号:根据自身情况和注册备案产品的保健功能进行选择,切不可偏听偏信、盲目使用和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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