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消费者陈女士投诉称之前在铜陵市义安区建设路某理发店充值了一张会员卡,现在卡里还有100多元钱,商家通知6月1日后不能使用了,消费者认为不合理。
经调查了解,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据该店经营者解释,该店之前是别人在经营,刚转让变更为现在的经营者,因店内现在的电脑管理信息系统无法读取老店会员卡信息,无法确认投诉者卡内余额数量,故不能继续正常使用,也不能退款消卡。而消费者认为即使更换老板,也应该做好充值卡兑换或交接工作,不能以此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经过我消保委工作人员耐心调解,最终店家表示,如投诉人再向其卡内注入其主张金额的同等数量,则可享受注入金额的双倍优惠使用,投诉人同意充值,调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