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消保委调解一起定制家具的消费纠纷,经协调经营者退还消费者5000元,双方此后继续完成相关交易流程。
日前,消费者何先生向市消保委投诉某知名品牌家具店,称:其于4月22日和该店订立家具定制合同,当时合同约定,合同履行期50天,合同总价款5万,先付定制家具价款4.5万元,余下5000元作为押金,待安装完毕后支付,但刷卡付款时店员输入金额是5万元,其爱人当时认为是4.5万元输入密码支付,事后他发现问题后,考虑早晚都要支付的,没有向该店提出退还。后来,由于商家一再延期安装家具,对店家失去信心,要求商家按先退还5000元押金,之后再按照合同履行,谈延期履行的问题,但该店负责同志不同意退还,又迟迟不能履行合同。请消保委出面协调,要求商家退还当初约定的订金5000元。
市消保委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和该经营者联系,调查了解情况,经营者认可消费者所述事实,表示公司账目已交,走流程比较困难,希望在不退还押金的情况下和消费者商量,一起商谈延期赔偿的问题。市消保委批评了经营者的不当做法,要求按照合同履行,至于押金问题要征求消费者的意见。经过多次协调后,最终经营者退还消费者押金5000元,并进一步商谈了合同履行方面的问题,双方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