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不规范 消保委助其维权
7月11日上午,巢湖市12331热线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巢湖某商场购买的食品标签有问题。接线人员告知消费者可以携带所购食品及相关购物凭证前来消保委处理。
消保委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消费者王先生,王先生称其在巢湖某商场购买了几种膨化食品,共计200元,仔细检查发现食品袋上的标签不全,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处理。
消保委工作人员在仔细查看了几种食品标签后,认为该标签不规范。因为涉及到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消保委工作人员不敢有丝毫怠慢,又请来本局食品局的工作人员前来查看,确认该食品标签的确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属于标签标注不全。
在此情况下,消保委工作人员联系到该食品厂家负责人,要求其前来与消费者进行面对面调解处理。
消费者要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消费者进行十倍赔偿,但是厂家不接受。厂家希望消费者退货,同时只愿意退还货款并赔偿200元。因为双方要求和支付的数额悬殊较大,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此时,消保委工作人员分别与双方进行了单独沟通。工作人员首先告知消费者,调解只是针对其投诉部分进行的,至于厂家标签标注不全问题,执法部门还要依法进行查处。其次,告知生产厂家,因为毕竟是食品标签标注不全,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企业及时发现问题,避免更大的市场风险。
最终,经过协商调解,厂家赔偿1500元给消费者,消费者退还货物。双方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