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高效维权消费者送锦旗表感谢
7月21日上午,消费者常先生手持一面“高效维权 为民服务”的锦旗来到巢湖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委,对消保委为其成功处理消费纠纷表示感谢。
常先生于今年5月,在巢湖某房产公司预交五万元打算购买一套门面,后因资金周转有困难,不能继续购买。常先生多次找房产公司协商退还预交的费用,但房产公司以消费者预交的费用是定金为由,不予退还。
消保委受理投诉后,在查看了相关书面凭证后,依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依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消费者放弃购买的,商品房开发经营者应当全额退还预收的费用;最后,消费者当初也是诚心购买,后期不能购买的确是事出有因。在消保委的调解下房产公司同意全额退款给消费者。消费者常先生为表示感谢,特别为消保委送来“高效维权为民服务”的锦旗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