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宣城市>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消费者简报(第三期)

2017-07-21   浏览:1639

消费者简报

 

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O一七十四

 


泾县举行省、市“诚信企业”授牌仪式

 

623日上午,泾县省、市“诚信企业”授牌仪式在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县市场监管局陈阳平副局长为1户安徽省“诚信企业”和10户宣城市“诚信企业”颁发了牌匾和荣誉证书。授牌仪式上,县消保委向各“诚信企业”分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并讲解相关消法知识。陈阳平副局长希望取得“诚信企业”称号的企业要倍加珍惜荣誉,发挥示范作用,继续坚持和发扬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的理念,不断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和消费争议解决机制,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和服务,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多做贡献,积极发挥争做自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第十一届安徽省“诚信企业”

 

泾县自来水公司

 

第十届宣城市“诚信企业”

 

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泾县分公司

2、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泾县分公司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

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泾县分公司

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公司

6、泾县华海车业经营部

7、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泾县分公司

8、安徽省泾县润发梳业有限公司

9、安徽墨淋宣纸艺术品有限公司

10、泾县安鸿燃气厂

 

夏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夏季来临,食物中毒进入易发、高发、突发期,为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泾县消保委发布夏季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一、购买食品时,应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农贸市场或超市,应注意查验相关检验检疫报告等证明材料,并索取购货凭证;不要图方便、便宜购买来路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或采摘、购买自己不熟悉的野菜、野生菌类等食物。

二、清洗食品时,对于果蔬类尽可能先浸泡半小时后再清洗食用,清洗时应采用流动的洁净水多次清洗,去除存留在食品原料表面的细菌,避免造成污染菌的存留。

三、加工食品时,要保持炊具、食具及食物的清洁卫生,生、熟食品要分开贮存、加工、处理,防止熟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原料间相互交叉污染。

四、烹饪食品时,应烧熟煮透;从冰箱中取出冷藏、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长时间贮存的食品食用前应彻底再加热,以杀灭存活的细菌;凉拌菜可适量加入生蒜杀菌。

五、存放食品时,剩饭、剩菜要在冰箱里冷藏保存,最好用保鲜膜包好,以防食物在冰箱内交叉污染;蔬菜、水果类食品宜冷藏保鲜;熟制食品在室温存放时,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

六、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资质证件齐全、经营品种与许可范围一致、环境整洁、有“笑脸标识”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餐具是否洁净;严禁食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畜禽及水产品。

七、网上订餐时,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等,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品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如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保留好可疑食物或吐泻物,尽快就医,在外就餐还应保留好消费凭证、病历、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12315

 

泾县积极开展“百城万店诚信建设”活动

 

百城万店诚信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提升,是推动社会诚信建设、优化购物消费环境、推动文明县创建的一项重要举措。

今年4月以来 ,泾县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示范店、示范街创建、考评、管理等各项工作,同时该局以考评工作为契机,以点带面,引导广大企业从确保商品质量、提升服务品质、坚持诚信经营和树立商业品牌等四个方面推进商务诚信建设。该局还牵头与有关部门一道,在全县开展了道德诚信系列教育、明码实价公开、诚信计量、综合执法检查、投诉举报便利化及处置快捷化等活动,力求在打击假冒伪劣、保护名优产品、强化市场监管、构建诚信体系、热心服务群众、维护合法权益上取得实效,着力促进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诚信经营环境与和谐消费环境的形成。

目前, 泾县百城万店诚信建设活动开展正如火如荼, 诚信经营已蔚然成风。

 

 

71日后新购车的消费者有哪些保障

 

近年来,随着汽车消费市场的升温,消费者关于汽车方面投诉逐年上升。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质量、合同、售后服务三个方面。质量类投诉主要有:发动机、变速箱、仪表板等主要部件出现故障;异响、异味、异常抖动等争议问题。合同类投诉主要有:隐瞒车辆真实情况,以事故车、瑕疵车冒充新车销售;部分经销商通过不平等格式条款强行收取尾气检测费、金融服务费、装潢费、提车费、出库费等不合理费用;部分经销商私自抵押或扣留汽车合格证导致消费者无法新车上牌等。售后服务维修类投诉主要有:维修保养价格不明示、不透明;同一质量问题多次维修;不履行三包义务和售后承诺等等。

      201771日,由商务部出台的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为消费者带来了更多的保障和更加多元的购车环境,消费者以后可以拿着新政策作为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特别是,但随着相关实施细则和措施的一点点完善,未来的汽车市场将更加的干净透明,消费者也可以买的更顺利,开的更放心。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一、对加价提车说不

畅销车型若遇到供不应求时,经销商就经常会要求消费者者提车加价。想要早点提到爱车,不多给点钱就非要你等个一年半载。加价少的也得要几千块钱才能提车,加价高的甚至达到十万块钱。

新《办法》彻底禁止新车的加价行为和收取强制保险、强制选装配件等额外费用。并且,经销商要明示各种配件价格,不允许捆绑销售。

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不要少

      有的消费者反映碰到了交完钱提完车后,经销商却不给合格证,以至于新车上不了牌情况,其实是经销商将车辆合格证拿去抵押银行贷款了。消费者为此投诉比较多。

      新《办法》明确了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合格证、车底盘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产品保(维)修保养手册、“三包”凭证7类文件,同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

三、买车不用只去4S店和汽车贸易城

新《办法》允许多种形式的汽车销售存在,一家汽车大卖场可以出售多个品牌,买车也可以像逛超市一样在一家店内的多个品牌车型中慢慢挑选。还可以在网上销售。保障了的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四、异地购车更方便

     过去同款车型可能在不同地区的价格不同,一些消费者想选择异地购车,但是经销商根据你的户口所在地不卖你车的情况。新《办法》第十四条明确了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消费者可以哪里便宜就去哪里买,保障的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五、保险可以自由选

      经常有消费者投诉,在4s店购车时需要一并购买指定的保险公司的保险。不可以自由选择购买其它保险。

      新《办法》对于这种现象也给予的明确的规定“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六、配件销售更明白

      经常有消费者在维修或购买汽车配件时,总是觉得不放心,不明白。新《办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经销商、售后服务商销售或者提供配件应当如实标明原厂配件、质量相当配件、再制造件、回用件等,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向消费者销售或者提供原厂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时,应当予以提醒和说明。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配件,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销售或者在售后服务经营活动中使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办理免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除外。

      七、消费者投诉七日回复

      新《办法》还明确的消费者投诉制度。要求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明确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具体部门和人员,并向消费者明示投诉渠道。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情况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的消费者。

 

 

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网址WWW.ahjx315.org.cn

本期发至:市消保委,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各消保委常务理事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消保委分会、联络站。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