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消保委公开服务承诺书
阜阳市消保委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阜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依照法律、法规授权,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阜阳市消保委履行以下职能: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措施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反映,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
(六)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和消费者的意见进行调查、分析,按照国家规定开展诚信企业(单位)评选;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或依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或者征信机构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九)指导经营者建立和解、先行赔付工作机制;
(十)参与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听证会;
(十一)组织由消费者、经营者、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相关部门等多方参加的协调会,研究解决涉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发情况。
服务承诺:消费者投诉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答复。
阜阳市消保委投诉电话 0558-2163315
负责人姓名: 侯建华 办公电话 2163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