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购买需谨慎
现代人的手机更换频率越来越快,同样的,现代人的汽车更换频率也越来越快。因此,被淘汰的二手汽车数量也在急剧增加。这样形成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异常火爆。
最近,芜湖县消保委就接到了一起关于二手车交易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并未进行多方面的了解,又鉴于卖方是熟人,于是消费者很快速的选择了一辆自认为很满意的二手车,可是相隔不到几天的时间,发现二手车无法正常行驶,根本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与经营者协商后,经营者表示需要进行维修和改装,才能正常使用,可是维修了几次,均无法正常行驶,消费者要求退货,经营者称没有规定,不同意退货。双方多次发生争议,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2006年商务部发布实施的《二手车交易规范》中,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向最终用户销售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以先到者为准,营运车除外),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范围为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很明显,本案中销售方所提供的二手车没有达到规范中所提到的质量保证。因此,消费者完全可以要求退车。
在此芜湖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在购买前先了解该车卖方身份以及交易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确认该车辆的合法性。
二、达成车辆销售意向的,应与卖方签订销售合同,同时注意是否有《车辆信息表》作为合同附件。该表中有对车辆的有关信息。
三、交付车款时,应提供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并如实填写成交价格。
四、除了《规范》中提到的质量保证之外,售后服务应该及时、规范。
同时,芜湖县消保委也提醒广大二手车经营者们:应制定市场管理规则,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协助客户挽回经济损失,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