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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消保委提示:共享单车出行“三注意”

2017-06-26   浏览:2358
随着本县共享单车投放数量的增加,越来越多消费者选择这一绿色、低碳、便捷的出行方式,相关消费争议也随之增多。对此,县消保委提醒消费者,使用共享单车还须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适度充值。共享单车企业纷纷推出充值返现活动,不少消费者心动之余充值了过多金额。每次使用共享单车约花费0.5-2元不等,账号内余额需较长时间才能使用完毕。一旦消费者不想继续使用、要求退还余额时,则可能遭遇拖延、不顺畅等情况。因此,消费者还应理性、适度充值为宜。


  二是确认计费。消费者每次在使用完共享单车后,须将单车停放在指定区域上锁,并在手机端确认计费结束、计费金额正确后再离开。若消费者停放单车时,未即时上锁或遗忘确认计费金额,极易引发后续纠纷。


  三是文明出行。消费者使用共享单车期间,应遵守交通规则,自觉爱护单车,不涂改车牌、损坏车辆;养成文明骑行的良好习惯,使用后不上私锁,不在盲道、行车道、封闭区域内随意停车;发现不良使用行为,积极主动举报,共同营造良好用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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