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日,接消费者占某来到尧渡消保委分会投诉称:其去年9月在我县某超市柜台购买了一款价值5800元的瑞士梅花牌手表一只,使用至年底时发现手表表面内有水雾现象,找销售商时,销售商给予了维修。后使用没多久,又出现同样的问题,经过两次维修,表面内出水雾现象的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消费者再找销售商讨说法时,对方却以是消费者自身操作不当而引起,而并非产品有问题。双方协商不成,遂投诉至尧渡消保委分会,请求帮助维权。
接到投诉后,尧渡消保委分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来到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从肉眼看,手表表面内确实有水雾。但双方现就手表出现水雾情况的原因,是因手表质量有问题还是消费者操作不当而各执一词。
为了公平、公正处理好这起投诉,尧渡消保委分会工作人员就双方争执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梳理,经梳理,销售商认为是消费者在生活中不小心把手表巴的碰开后导致水进入表内,而消费者认为不是此原因。为找到问题的关键点,工作人员建议现场作个测试实验,取出柜台内一浪琴牌手表,将巴的打开后放在水桶内浸泡十几分钟看是否有进水,经实验,发现手表巴的打开后手表并不会进水,销售商之前的说法不成立。经工作人员反复协商,耐心调解,经营者最终全额退回消费者购物款5800元。消费者对此次消费纠纷调解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