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泉县消保委城东分会成功调解一起新手机被调包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00元。
家住县城内的王女士在某手机店购买一款苹果手机,谁料刚拿回家使用就出现问题,经检查发现手机购买日期与激活日期不一样,王女士很是郁闷,立即找到商家要求更换新机,商家却说这款就是新机,不给调换,王女士心中不服与商家理论,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无奈只好投诉到县消保委城东分会。
工作人员受理该投诉后,立即与该手机商店负责人取得联系,进行协调。最后,经销商同意给王女士退还购机款3400元,由于我分会工作人员事情处理及时,消费者对此结果表示十分满意,打来电话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