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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订金遇纠纷 消费调解获退款

2017-06-12   来源:巢湖市消保委   作者:巢湖市消保委   浏览:1476

如今,越来越多的家长喜欢通过拍摄纪念照片来记录孩子的成长历程。近日,消费者于女士却因此遇到了一件“头疼”的事。

原来,201612月份,于女士在巢湖某儿童摄影店办理了一张价值1000元的充值卡。今年,当她准备给周岁宝宝拍摄纪念照时,店员告知其预付99元现金可以参加优惠活动,于是于女士又预付了99元订金。几天后,于女士带着孩子来到店内准备拍照时,却被店员告知由于只交了订金,没在预定的时间内交付尾款,现在既不能参加优惠活动也无法退还订金。于女士感到很气愤,要求商家退还卡内余额和99元订金,遭到商家的拒绝。无奈之下,于女士投诉到天河市场监管所。

接投诉后,天河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立即前往商家进行核实,经查证属实后,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向商家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经多次调解,商家退还了女士卡内余额和99元订金共计702元,女士对此感到非常满意。

在此,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要诚信经营,特别是要遵守预付消费的有关约定,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预付消费时要选择信用良好的商家进行消费,遇到纠纷时,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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