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池州经济社会发展,市消保委通过初审、复核、公示及后续监管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池州市诚信企业”认定活动。
一、自愿报名,各县区消保委初审。由各企业自愿报名,各县区消保委根据《池州市诚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结合各企业日常经营、服务质量、受理投诉等情况,对企业进行初步评分。
二、实地复核,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通过初审的企业,市消保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复核,并征求市消保委相关成员单位以及市工商质监局相关业务科室的意见,最终确定了30家候选企业名单,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三、年度复查,健全后续监管机制。市诚信企业实行属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进行年度复查和动态监管,在年度复查和日常管理中发现不符合《池州市诚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标准的,将通知其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撤销其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