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固镇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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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手机引纠纷 消保委出面促和解

2017-06-09   浏览:3650

 

    近日,陶先生在固镇县城某手机店购买品牌手机一部。用了几天后,陶先生才发现该款手机是运营商定制机,且网络流量始终处于开通状态,无法关闭,如此就要不断消耗流量费用。陶先生心中不悦,当初购买手机时,营业员也没跟他说明。于是,他找到该手机店要求更换其他款式的手机,却遭到店主的拒绝。陶先生便来到固镇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反映了此事。

接到投诉后,县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该手机店店主,对陶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随后,约请双方在来到县消保委办公室开展调解。工作人员向双方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保条例》。在县消保委工作人员的努力协调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该手机店店主最终同意了陶先生更换其他款式手机的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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